通信公司技工偷卖基站电瓶,原价数千却以2块8卖废品

    槐荫分局接到某通信公司报警称:该公司一基站的电瓶被盗。接到报案后,玉清湖派出所和刑警四大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。现场勘查发现,作案人手法熟练,经调查后,抓获嫌疑人孙某和赵某。据调查,两人为同事关系,都在某通信公司上班,熟悉基站电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,盗窃价值几千元的电瓶,再当做废品,以每斤2.8元的价格往外卖。

    作案手法娴熟避开监测

    “11月22日,玉清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通信基站的电瓶被盗了,价值8000余元。”玉清湖派出所副所长张峰告诉记者,被盗电瓶是备用电瓶,在紧急情况下给基站供电。当天因为基站电压过低,维修工人过去检查时,发现电瓶被盗了。

    “经过现场勘查我们了解到,被盗电瓶的体积不是很大,但重量从50斤到100斤不等。如此沉重的电瓶,我们判断不可能是单人作案,嫌疑人至少两个人。”张峰告诉记者,作案人的手法很熟练。存放被盗电瓶的箱子,一般人不知道这个箱子里面放着什么,并且锁也是特制的,但勘查发现,箱子没有被撬开的痕迹。我们还发现,嫌疑人作案时刻意躲避通信公司的后台监测,由此我们分析,嫌疑人为熟悉电信设备安装和使用的人员。

    嫌疑人为通信公司员工

    “我们对案发时间段现场出现的400余辆各类车辆进行筛查对比,从中发现一辆车号为鲁A8×××0的面包车非常可疑。”张峰称,当天该车的驾驶员系孙某(男,22岁,济南市人)。“孙某是某通信公司员工,熟悉基站电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。经过进一步调查,专案组确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11月28日上午11点,民警在槐荫区张庄路附近一小区将孙某一举抓获。”

    玉清湖派出所治安民警代恩军告诉记者,据孙某交代:今年10月以来,他伙同赵某(男,26岁,济南人)在槐荫区盗窃通信公司基站电瓶,作案8起。

    “11月28日下午两点,民警再次出动,在闫千户小区附近将赵某抓获。赵某对盗窃通信基站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据赵某交代,在四月份左右曾和另一名嫌疑人李某共同作案三次。”代恩军称,“至此,两名嫌疑人共交代作案11起,涉案价值10万余元,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追逃中。”

    数千元电瓶卖2块8一斤

    据了解,孙某与赵某都属于技术型工作人员,熟知各种基点的工作规律,因为这种基站属于保障通信的备用电源,如果不停电,就不会发现电瓶被盗,所以他们选择的大多是郊区、人员稀少的站点,利用夜晚将电瓶偷走,以铅的价格卖给收废品的。他们有时也反套路偷窃,在白天以工作维修的名义,堂而皇之地将电瓶运走。

    据代恩军介绍说,赵某每个月都有四五千元的工资,其家庭条件也不错,“但是赵某沉迷于网络游戏,每个月挣的钱都买了点卡。”

    代恩军称,每个基站都有多家通讯公司的电瓶,但赵某和孙某从来不偷自己家公司的电瓶,“得手之后,原本价值几千块钱或是上万元的电瓶,就被他们当作废品,以2.8元一斤的价格出售给废品收购站,共获赃款2万多元。”